欠条打了出去,却一直没有还上。

几年后,有一部分债主到法院起诉他。

能调解的,他在诉前调解或庭前调解时承诺了还款,法官下调解书。

不能调解的,法官下判决书。

但无论是调解还是判决,他都没能按时还款。

债主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执行同一个被执行人的案件一多,执行局就觉得不对劲了,把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调查。

公安如果认定是诈骗,那就要走刑事案件的流程了。

这个当事人知道他被立案侦查后,立即找到了覃致远,双方办理了委托手续。

“我还欠三百多万吧?具体金额我也不怎么记得了。”

“以前记账了,后来有些账本找不到了。”

“我给他们写了欠条。”

“这些年是还过一些。”

“对,他们起诉到法院的案子,金额我是认了的。”

“啊?警方会以判决书、调解书上的金额为准吗?可是我在法院的时候也没有一笔一笔地算,他们说多少我就认了……”

“好吧,我懂了,那就按判决书和调解书来吧。”

……

姜海蓝听着当事人的回答,脸色没有丝毫变化。

但她也好,始终面带微笑询问的覃致远也好,对当事人说的这些话并不是特别相信。

具体情况还是要等案件到检察院后,覃致远去阅卷,看警方调查的结果。

【很多人在讲案情的时候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隐瞒对自己不利的地方,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话。比如我只是偷了一根绳子,判了我多少年,他不说绳子后面牵了一头牛;比如抢劫抢了几百块被判多少多少年,他不说抢的时候持刀把人捅成重伤;再比如喜欢做化学实验被判无期,原来那化学实验是制冰du了。】

姜海蓝克制住没有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