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翊的唇扯了一个微弯的角度,深邃的眸中闪过一抹精光。
他知道卓荣明误解了他的意思,但是无妨,卓荣明不是说了吗?只要是他带回去的人,他们铁定会赞成,那……他又何必继续这场苦难呢?
卓翊突然想起了左克伦,这个看似温文的男人,认识的人可是千奇百怪,卓翊相信,左克伦一定有办法找到他想要的东西。
面容酷似的两人,各怀得意的心思往家的方向前去,接下来的角力,就不知是谁输谁赢。
什么都买!什么都卖!什么都不奇怪!
当这个广告词大量出现在屏幕上时,陶净遥就知道她的生意会丢掉许多。
她所经营的工作室,是一个专门仲介商品的地方,无论是皮件、衣服,或是电脑零配件,她认识许多朋友,都肯以极低的价位,让她转手买卖,而她仍旧杀价不留情,从中获得差价,也替她博得一个“钱美人”的称号。
但并不表示她是一个爱财如命的女人,相反地,她还是个热爱公益的好女人。
因为这是一份极自由的工作,在闲暇之余,她就利用她的好人缘与好人气,再运用后天的统筹能力,无论是任何公益活动,她都会全力支持,且不收分文,让她成为公益活动的第一把交椅,许多想藉公益活动提振公司形象的朋友,自然少不了她的帮助。
所有的活动都在她的筹划下成功,赢得许多的赞赏,也得到相对的回馈,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们。
这也造成这些因商结识的朋友,都得接受她的变相勒索,低价甚至免费提供她所需的商品,这个“钱美人”的称号,也就这么而来。
没办法,谁叫她有一个花费颇大的小孩需要栽培呢!
只是……资讯发达的社会,大家都自助的往网上寻找想购买的东西,只剩一些常客定期光顾之外,就再也没有什么新客人了。
“这摆明是来抢我生意的嘛!可恶!”陶净遥瞪着电视,莫名的生气着。
自从这个曝光率极高的广告出现之后,工作室的生意就一落千丈,简直到了门可罗雀的地步。“妈,你还好吧?”一个年约七岁的小孩移步到她的身旁,眉清目秀的脸颊,一副讨喜的可爱模样。
“好!当然好!”察觉自己的心肝宝贝出现在身旁,陶净遥有再大的困扰,也得装出不在意的样子,急忙提起精神,笑出一脸灿烂。
“可是你看来不太好,让我看看你有没有发烧。”男孩把手上的书摆到桌上,伸出小手掌抚在她的额上,认真的神情叫人发噱。
“小智!我才是你的妈妈。”陶净遥不满的喊着,但是心里却很窝心。
“就算你是妈妈,我也可以照顾你啊。”小智不以为意的摇头。“别人不相信我,但是你应该知道我的实力,不输给任何一位十五岁的哥哥。”
“就算你是天才儿童好了,那也不代表你有照顾人的能力。”陶净遥把他的小手握在手里,完美的红唇露出微笑,想起这些年的日子。
当年二十二岁的她,经由社团接触,参与了许多孤儿院的活动,也因此知道社会的真实面,许多无辜的小生命,在父母的刻意遗弃之下,成为孤儿院的一员。
在这群小孩里,小智特殊的让人奇怪,两岁的小孩不喜哭泣、玩耍,老是喜欢拿着书,在树下默默的翻阅着。
几次的接触后,她发现小智并不如院长所说的孤僻,他只是喜欢学习,而不知从何而来的冲动,竟让她想认养这个小孩,并且把他带在身旁。
由于她未婚,并不符合正式收养小孩的资格,但是她的爱心却使院长相信她,破例让她把小孩带在身边,就这么过了几年。
事后虽然发现小智,是当年她心中所崇慕的学长所遗弃的孩子,但是仍旧没有影响她的决定。当时虽然冲动行事,但是却没有造成她的困扰,因为小智是个很聪明的小孩,而且聪明到吓人,现年七岁,才要读小一的他,通过学术与智力测验,已经可以跳级到三年级。
每个同学朋友都觉得她做的好,不过,只限于这些同好,所有的亲戚,上至爷爷奶奶,下到姑姑嫂嫂,没有一个人不骂她是笨蛋,更别说是自己的父母亲了。
从小,她的聪明伶俐,总是亲戚赞赏的对象,她的白皙肤色、柔顺的长发,同学更是赞羡不已,但是,她已经二十七岁,至今却连个对象也没有,陶父、陶母把所有的责任,归咎到小智的身上。
谁会娶一个七岁小孩的妈妈?这是两人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