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跃屋檐的身影令她不可思议。
是不是一直都被谁监视着呢?
我浑身打了个寒噤。原来如此,我一下子醒悟过来。为什么呢?总觉得我的秘密似乎被人发现了。不管了!或者可以说
终于被人类发现了。
只一击就结束了整个事情,然后把那个女孩子拖到森林深处藏起来。
不假思索,就那样在颈椎来了一下,像捡起掉落的筷子那样轻松。没办法,我深信这就是本来的我。
我停下脚步,想到这也许是人类本应具有的反应,可这也并不是我第一次这么做,所以也没有什么负罪感。
可毕竟,怎么说呢,在被发现的那一刹那间,身上那种微妙的寒流,似曾相识。
我们是一家人啊。
流行兴废一时,本来对于娱乐来说就是常有的事情。昨天还觉得很快乐的事情,到明天就会有些许微妙的变化。虽然以前曾经觉得快乐,可玩得过火就会厌倦。认真想来,也许已经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总之,娱乐就是需要新鲜感。
永远没有终点的娱乐是不存在的。
即使娱乐本身不发生变化,可是消费者的心情也会发生变化。
一味固守娱乐自身的存在方式,对于不断发生变化的生物来说,是无法给这种忠诚度作出任何评价的。
那天的事
快乐的时间,内容开始发生变化。
刚开始,我在快乐什么呢?
而今,我又在快乐什么呢?
那天的事
无法忍受了。我要把那些看到我的人,一个个收拾掉。
刚好和我奔跑的理由相匹配。动物是以狩猎为生的生物,狩猎刚好合我的口味。
本来想尽可能不分男女、不分长幼,可是相对于男孩子来说,我更喜欢女孩子。相对于大人来说,我更喜欢小孩,因为那会给我一种猎食别人生命的实感。年老体衰的猎物我没任何兴趣,追逐五大三粗的男生也索然无味。
看到弱小的生物瑟瑟发抖,才会让人感觉到他是活着的生物,而作为野兽,就是应该从狩猎中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一直保持着沉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