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汉堡包的手显得很大,大概是不断修炼的结果吧,跟人一种岩石般坚硬的质感。人家经常说实战剑道家的手在比武较量中会不断受伤,从而肿起到跟身体不成比例的程度。而这个男人的手和指头都给人这样的感觉。
无论是在几秒钟内吃掉汉堡包的大胃口,还是在张开的嘴巴里排列着的如鲨鱼般参差不齐的牙齿,都显示出他经过相当的锻炼等一下,刚才不是有点不太像人类的特征吗?
什么?别那么凶神恶煞的嘛,我们交个朋友啦。看,我们不是很投契吗?就算不投契也要变得投契起来啦。再多给点东西我吃吧!
不,不对。简直是完全不对。这个人只不过是单纯的傻瓜,毫无疑问。
差不多到时间,我也该回去了。剩下的我全都给你,请你绝对不要跟着我来啊。
咦唔,既然回去就没办法了。不,我是刚回到这边来的,现在正苦恼着呢。以前的朋友都全部搬走了,我也没有了可以依靠的地方。阔别十年的故乡,还真是够冷漠的啊。
看来日守他也是支仓的人。
十年前的话,也就是九五年左右吧。假设他二十岁离开这里,那现在大概就是三十岁了?
我在街上游荡也是为了找人啦。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好像是叫矶嗤里矶嗤里不对,葛兹里葛兹里也不对,总之看样子就像是拟声词的读法。啊好像应该是次吉里次吉里呢。总之我本来以为少年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不过好像弄错了,毕竟石杖所在根本就不像拟声词。
黑大衣男人解除了流氓式蹲姿站了起来哦,长得还挺高的。我不由自主地抬头看着他。因为没有像雾栖那样的横向宽度,看起来就好像在暗夜中飘荡的幽鬼一样。
那么,我们有缘再聚吧。夜里要小心啊,少年。不管怎么说,这个城市也太多杀人犯了。
他挥着手离去了。光看着背影的话,实在是一个无可挑剔的英雄身影。虽然我是说如果他手里没拿着那个装着食物的纸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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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回到支仓坡的石杖家,而是回到了福利设施的石杖家。大概是因为在途中耽搁了一下吧,时间已经快接近零时了。
让从盛夏的夜路中走回来的身体享受了沐浴之后,我就像浑身瘫软一样倒在了床上。
也许因为这是漫长的一天吧,即使在蒸气浴场一样的房间里,我的身体也还是自然而然地陷入了睡眠之中。
闭上眼睛,让脑海变得一片空白。这时候,刚才遇到的那个男人的声音又回响了起来。还真是个吵闹多话的小哥,而且时不时说出一些剌耳的台词。如果是在白天遇到他的话就好了。
可是能杀死人的天才投手吗
虽然开始打棒球并不是出于自己的意志,但是回想起来,高中时代的记忆大部分都被操场上的练习风景所占据了。
令人怀念的、耀眼的青春时代。至于是不是真的那么耀眼,到现在也是个疑问。那种事我基本上是不会怎么在意的。对白天的事毫不关心,应该是那时候的石杖所在的原则才对。
即使如此,棒球这种团体竞技运动也应该是相当重要的东西吧。自己刚才之所以观看了svs的比赛,今天完成了笔记里写的那件工作,不也都因为那是跟重要的棒球相关的事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