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话说的是滴水不漏。
一是表明我喜欢金慕渊。
这二就是,就算金家二老怀疑我的用心,也只能怀疑他们的儿子了,毕竟,求婚的人是他。
好死不死,我这句话刚说完,金慕渊就走过来坐到我身边,还用那种深不可测地眼神看了我。
中午吃饭的时候,金母突然笑着问我,“该改称呼了吧?”
我一愣,抬头看了眼金慕渊,他却自顾自地夹菜吃饭,一举一动,高贵优雅。
我顶着巨大地压力,妥协了。
“爸,妈。”
我笑得咀嚼肌都疼。
不是因为其他原因,什么紧张啦,什么尴尬啦,什么陌生啦。
而是这两年,我一个人在榕市生活,平时只靠电话联系远在美国的妈妈和弟弟,现在让我去叫完全陌生的两个人为爸妈,心里的隔阂真不是一星半点。
手指都被我攥的死紧,好在没有人发现我的异常。
金母喊了保姆,递了个红包给我。
这就是改口费的意思?
我又把头转向金父。
直到金父喊了管家来,递了把车钥匙给我,我才像是完成任务一样呼出一口气,道了谢,继续吃饭。
如果知道这辆全国限量版的车在我手上不到一小时就面目全非的话,我想,我会把车钥匙还给金父,讨个房子别墅什么的。
毕竟房产证写自己的名字,日后也有保障。
临走的时候,我拿着手里的钥匙跟在管家身后去仓库取车,金慕容站在那和金母说话。
我觉得外界很多人对金慕渊的看法都是错的,说他嚣张跋扈冷血无情是对的,但他对父母是言听计从的,至少我看到的是这样的。
天知道,对于我这种头脑简单的人来说,让我认清现实有多么困难,以至于最后看到真相都觉得是假的。
“自己回去?”
流线型光滑黑亮的车身,上翻的翅膀形车门,舒适的座位,开阔的敞篷。车内空调一开,适宜的温度如风似雨落在皮肤上,我把自己镶在驾驶座上,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
听到金慕渊这句话,我点点头。
中午的阳光暖洋洋的洒在他身上,他漆黑的眼睛染着金色的光,半长的头发贴在额头,只看到两条蹙起的眉,刀锋般好看的形状。
这个男人一旦沐浴在阳光下,阴冷的气息一旦被温暖包融,就显得特别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