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伤情

针与剑 故乡人 3971 字 4个月前

李有财带着杨欢欢走在扬州城热闹的街上。

杨欢欢握着手中的糖葫芦串,却久久没有下口。

“其实那姐姐挺好的,人儿也美。”

“是吗?”

“江大伯说的没错,既然找不到为何不能忘了她?”

“就连我自己也不知为何忘不了她。”

有的人就是这样,在你的心中永远有她的一块地。这块地挥之不去,无论如何也赶不走,就像一根尖刺深深的刺入你的心。这是不可磨灭的印记。

所以李有财只能叹气。

人来人往的繁华之街,李有财却像行走在昏暗无比的旷野,那么的孤寂,那么的凄凉。街边那堪比白日的灯火,却只能映照出李有财的寂寞。照出他那形影孤吊的身影。

像他这样的人,或许就不应该出现在这样的街上。

李有财只觉的街上那欢乐的人群与自己格格不入,所有人似乎都在用漠视的目光瞧着自己。李有财想躲,却又发现无处有黑暗,无处可躲。

街道,总有走完的那一刻。

这条街的尽头,是一池湖水。水波静谧,却与岸上那欢欢嚷嚷的城市画卷形成鲜明的对比。

湖边有座亭。

在许多的湖边,都会有一座亭子。但这座亭子不同,它很大,也很高。它是建造在一座小山包之上。站在亭子中能仰望湖水全景。

月光之下,水波粼粼。不时有鱼儿跃起,泛起点点磷光。

“这儿的风景真美。”杨欢欢笑道。

“的确很美。”

这么美的景色的确不多。这样的景色也足以让人流连忘返。

可观者无心,再美的景色终归是不美的。

李有财坐在地上,望着天上明月。

杨欢欢撅起嘴,气道:“你不陪我看湖水,那我也不看了。”

杨欢欢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那渔村之中,仅存的小女孩。秦冷与李有财自然不会让她流离失所,毕竟她还太小,遭遇也太过可怜。

秦冷本想带她走,但却被李有财拒绝了。李有财希望能自己带着小女孩,就像当初秦冷带着自己的那三个月,像去关外寻师时一样。

杨欢欢不止乖巧,还非常的机灵。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小女孩,非常讨得人喜欢。李有财打算一直带着她,直到她嫁人为止。

李有财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我陪你看。”

湖水上偶尔会有几艘行舟,从远处飘来。扁舟在湖,飘飘荡荡。

前头杨柳树下,有四名乘客踏上行舟。这四人具是身着一身白衣,头戴斗笠,几乎将面目全全盖住。

但仅从他们的身子就能瞧出,这是四位女人。而且是身段很好的女人。

“她们看来要走。”杨欢欢道。

“是的。”

湖水的尽头是出城的路。

“天色已黑,她们不在城内寻一家客栈投宿却要出城,想来是有什么急事。”杨欢欢喃喃自语。

四个女人中有三人坐下,另有一女站在船头。

船向亭子这一侧驶来。

月光打下来,印着这身段卓绝的白衣女子。

景,更美了。

女子忽然抬起头,望着那天上的明月。

她戴着白纱,白纱自眼睛之下全部盖住。但这双眼,是这么的美,美得摄人心魄。

李有财却豁然站起。

杨欢欢发现,李有财的手竟颤抖不已。

“是她,是她,是她!”

李有财用他那颤抖的双手不断的揉眼睛,他怕。他怕自己看到希望又失去希望。

没有错,一定是她,是柳伤琴。是那自己苦苦寻了许久的人儿。

李有财原以为自己对柳伤琴的感情也不过如此,只不过喜欢上了一个面目极美的女子而已。但这两年来,他慢慢的发现,哪怕她面目全非,哪怕她再也没有这极美的面容,他也依然会想着她。

也就在二十三日前,他发现,自己的心几乎都要窒息了。所以他每临黑夜,都要用酒,来延续自己的“生命”。

酒,的确起不到什么作用。带不来快乐,带不走忧愁。

但,李有财发现忧愁之时心如刀绞,他能想到的只有酒,所以他一定要喝,必须要喝。

“伤琴!伤琴!”李有财不断的高呼。

整个湖面上都是他的呐喊声。甚至远处的街边也有不少人望过来。

他原本不是一个会大声呼喊的人,但这时早已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可女子的眸子甚至没有顺着声响去望一眼。她低下了头,看着阵阵涟漪的湖面,好似在看湖中的倒月。

杨欢欢瞧了一眼女子,丧气道:“莫不是寻错了人?”

只听“扑通”一声入水声,李有财已跳入湖中。他就像一条快鱼,掀起湖水阵阵波澜。片刻后,他的手已经搭在了轻舟之上。

可一把奇快无比的剑在他跃出水面

的那一刻直刺过来。李有财只得再沉入水中。

船上那坐着的三名女子已站了起来,他们抽出手中兵器,盯着静谧的湖水。

李有财再次跃起,这一次他直接从湖水中跳起朝着船上跃来。

几乎没有人能想象,一个人是如何像一条鱼一样,从水中高高跃起。在这之前,就连李有财自己也不能想象。

但此刻,他的身形比鱼还快,跃的比鱼还高。

那三名女子皆不是泛泛之辈。他们的剑很快,很快。

所以李有财还未落地,她们每人就已朝李有财攻出三剑。这是杀人夺命的三剑。

剑光一闪,李有财却落在了轻舟的甲板上。

船家似已吓坏。他在城内的湖上荡了二十年的舟,还从未碰到水贼,这时已慌了手脚,怔在原地拿不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