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白露要是收服陆明镜,算得上可喜可贺的事情。她表现得钱权至上,但心不坏。她一直遇人不淑我也挺替她难过,陆明镜绝对会是她的好归宿。
嗯,是好事。
可为什么我做饭的过程中,时不时走神?
为什么我内心酸涩好像将爱人拱手让人?
不行,我的状态太危险了!
极力抛开遐思,我完整做好一桌菜。
我摆好桌时,林蔓正好回来,“啊,真香!果然我们的长乐是最贤惠的。”夸赞间,她拿起筷子就想戳糖醋排骨。
抓住她的手,我说道,“小蔓,先去洗手,我喊宋鸽,一起吃。”
她瘪瘪嘴,“那个,陈白露呢?”
“常欢病了我要照顾,白露替我去陆医生家打扫。”
她轻蔑出声,“饥渴!”
林蔓不太喜欢陈白露,觉得她拜金,但她因为养着画家需要三份租金。
我习以为常,上楼去喊宋鸽。
常欢身体好些,胃口还是不好,我颇受影响。自我做陆明镜的“生活助理”后,我们难得一聚,所以气氛很融洽。
“长乐,陆医生真的是难以攀登的高峰。”饭吃到一半,陈白露回来,恹恹说道。
万人迷很少颓废,肯定是陆明镜没眼力地忽视陈白露的顾盼生姿。
莫名,我觉得心口松软。
“白露,先过来吃饭。”我喊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