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真的?”我表示惊讶,这真的是我认识的陆明镜?
陆明镜大手盖住我的后脑勺,“不管真假,我一定把常欢带回家。”
附近一条马路几乎都是居民楼,好在总算是有一家看着破旧的小饭店。想想陆明镜应该没有这么落魄过吧?
饭店的桌子摆放在门口,时时有受到马路上风沙攻击的危险。
我坐下后看见他,忽然意识到,他并没有狼狈。狼狈的,仅仅是我。他在哪里都显得如鱼得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放低过矜贵恣意的姿态。
天幕渐渐转黑,简单的几盘小菜,隔壁喧嚣的声息。
其实也不错。
当初我为了常欢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生活,才选择在b市挣扎。我内心深处,也有对简单悠闲的乡下生活感兴趣。未必要和陶渊明一样隐居采菊,至少生活的调子稍稍放慢一些。
要等到天黑,吃完之后,他还带着我散步。四通八达的路,或者两旁是无穷无尽的田野,或者是一片看似无尽的大江,或者是一排排高矮不一的房子。
“喜欢这里吗?”
“不。”心忧常欢,我没有太多聊天的想法,也确实不是很喜欢。
他握紧我的走,带我走上一个小斜坡。确定我站稳后,他才松开,俯瞰边缘处一片坑洼的江水,“等我们老了,我带你去更好看的地方生活。”
我回嘴,“谁要和你一起老!”
他笑而不语。
晚风拂面,显得岁月温柔。
待到夜色浓稠,我和他回到钟老钟太房子附近,那只尽职凶煞的狗还守在外面,看来他们受到惊吓,丝毫不敢懈怠。可他们毕竟老了,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陆明镜在小卖部买了根肉肠,加了点药。
我看他加完,惊讶地问,“你车上随身带迷药,你想干嘛?”
“迷、奸、你,你信吗?”他打趣。
我瘪瘪嘴,不再言语。
为了让常欢回到我身边,我真不计较手段。听闻邻居大妈的话后,我觉得两老人也挺可怜,我们闹到警察局那边,他们难堪,又落人话柄。他们的晚年,还有什么滋味?何况,最可恶的到底是那个叫做曾华的人贩子。
我们把车停在房子后院,那只狗喊不到的地方。把肉肠处理好后,陆明镜让我乖乖坐在车里,他来解决。
我二话没说答应了,我知道我的行动力不足,很可能拖后腿。
等了十几分钟,陆明镜坐回来了,我赶紧问,“怎么样?”
“阵亡了。”他回。
“死了?”我追问。
他笑着揉我刘海,“你想多了,迷晕了。行,我现在翻进去,然后给你试着开后门,要是开不了,你也翻进来,行吗?”
我点头,“好。”
下车后,我站在车外,就着月光看他踩着车顶翻墙,怪心疼的。陆明镜这车,可够我和常欢近十年的生活费。
不过好在他人高腿长,动作麻利,分分钟翻身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