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10)

倒是有些入迷了。再说了,他难得回来一趟,我总是要抽空与你一同去探望的,多少也要看点儿,到时候才能搭上话呢。”

谢池春少时被薛老太傅压得太厉害,偏她性子倔,你越压着她就越不高兴。因着陈希与薛老太傅齐名却又晚了差不多二十年,谢池春后半段时间又紧总有忙不完的事情,只不过是略看了些罢了,只知道陈希算是个有才的。如今忽然想起来,她又仔细翻了翻,倒是觉出这“盛名之下无虚士”的道理了。

王恒之不禁抿唇微微笑了笑却没问她之前‘忙’什么,反倒捡起边上的布巾替她擦了擦头发,道:“头发还湿着呢,你也真是半点也不怕着凉。”

谢晚春见他这般温柔小心的替自己擦着头发,难免又有些失笑:“好了好了,你一入门,又是嫌我衣衫薄、又是嫌我头发湿,真是啰嗦”她仰头看着坐在榻边的王恒之,眼里好似藏着一轮明月,一双黑眸明亮又皎洁,仿佛月光一般能照入人眼底。她樱唇粉嫩,扬唇一笑便带了几分甜腻的调笑意味,“这样吧,下次干脆改口叫你‘王嬷嬷’好了。”

王恒之真想把这不知好坏的家伙按住,直接打一顿算了。他手上动作倒是依旧轻柔的很,嘴里却冷哼了一声,似笑非笑的反问道:“那我下回叫你‘谢公公’?”

谢晚春当真被这个“王嬷嬷”和“谢公公”笑得肚子疼,最后忍不住了便只好趴到王恒之怀里头笑,笑得花枝乱颤,声音都颤了:“哈哈还别说,那还真是凑对了。”

王恒之低着头在她发顶落下一吻,轻声道:“是啊,正好凑对了。谁也别嫌弃谁。”

谢晚春只觉得头皮微微一紧,热血上涌,颊边滚烫一片,一时间竟是忘了笑。好一会儿,她才煞风景的道:“对了,礼部那边定下三妹妹入宫的日子是三月一日。这么一想,我们做哥哥嫂嫂的倒是落后了几天呢。”

王恒之再一次想要把怀里的人按住打一顿。真是三天不打就能上房揭瓦,半月不大估计就能上天了。

只是,真要是下手还王恒之难免有些手软,最后只好用手指按着谢晚春的下颚,低下头狠狠的吻了吻她的唇,把人吻得双颊晕红,气喘吁吁,方才觉得解了口气。

等王恒之休沐了,谢晚春果然抽了空与王恒之一同去了陈先生陈希现住的那个翠竹观,顺道带上上回宋氏特意提醒过的“薄礼”。

翠竹观建的有些偏僻,山道崎岖,马车行驶起来难免要有些颠簸,系在车上的铃铛不时便被山风吹得泠泠作响。谢晚春靠着车厢里早已备好的芙蓉色绣牡丹的引枕,不免问了一句:“怎地专挑了这么个地方,从山底下上来就要好一段时间?”

王恒之笑道:“倘先生住在陈家,早早晚晚的难免要与人打交道,还有许多推不开的访客。如今搬到了山上,却是清净了许多。”说起自家先生,他冰雪似的面上难得显出几分温和的笑来,“若是碰上不喜欢的家伙,他便直接躲了去不见,也没几个知道。”

谢晚春闻言也不免一笑,暗道这陈希果真是个“真性情”的名士,比之薛老太傅的克己复礼却又是另一番模样了。

两人说话间,马车已是停了下来,王恒之先下车,然后才扶了谢晚春下来。

谢晚春今日出门,自也是打扮过一番的,她梳了个飞仙髻,上头插了一支垂珠簪,赤红的宝石珠子在雪色的额边轻轻晃动,好似春日里在绿丛中争艳的鲜花。她穿了一件石青色底提花橙红宽边的对襟褙子,下面是妃红百褶裙,外头披了件蜜色橙黄宽边镶白毛的斗篷,俏生生的站在那里,哪怕是十一月的寒风里也依旧犹如临风而开的玫瑰,娇艳欲滴,极清极美。

翠竹观外站在一个青衣打扮的小厮,见了王恒之连忙一笑,上前来道:“八公子来了啊,先生已经在里头等着了呢。”

王恒之行八,世家里头不少都是顺着排行来叫的,这青衣小厮大约是跟着陈先生从陈家出来的所以也就这么叫了。

谢晚春一听人家叫王恒之八郎或是八公子什么的,脑子里自动便转换成了王八,然后又想起冬天里越发懒散的那只乌龟王八八,唇边已是有了一丝的笑来。

王恒之眼角余光瞥见了,自是知道自家夫人想的是什么,难免有些说不出的好笑。只是在外人面前也不好多说,便微微颔首,端出一往日里谢晚春见惯了的端肃模样与那青衣小厮道:“那就有劳小渔你带路了。”

小渔这名字倒是有些意趣,王恒之悄悄与谢晚春解释道:“先生研究过一段时间《易经》,会些卜算,捡了小渔的时候便说他是五行缺水,故而便叫他小渔,如此也算是‘如鱼得水’。”

那被叫做“小渔”的小厮一笑,还有些婴儿肥的颊边梨涡浅浅,点头应了一声便立刻转身带起了路,穿过空荡荡的庭院,方才到了烧了炭火的厅堂内。

掀了帘子,里头被暖气焐热了的花果香气便慢悠悠的飘了出来,在来人的鼻尖轻轻的绕了一绕。

谢晚春这才有缘见到这位与薛老太傅

齐名、早已名闻天下的大儒陈希。

陈希面庞清瘦,神态从容,依稀可见他少时清逸俊秀的容色。他一头长发皆用一支极简单的木簪束起,手上套了一串半旧的沉香佛珠,身上是一件鸦青色紫色祥云团花直裰,腰间系着鸦色的腰带,看上去极亲切极和蔼。

“南山来了?”陈希远远的听见了脚步声,竟是亲自从桌案边上起来,笑着走了过来,“许久未见,我还以为你忙得很,还要我这个做先生的亲自上门去请呢。”

“先生言重了。”王恒之面上也带了笑,认真的行了礼,牵了谢晚春上前来,介绍道,“这是我太太,谢氏,小字晚春。”

谢晚春也跟着上前,盈盈一拜。

陈希此时方才将目光投向谢晚春,他已是这般的年纪,可一双黑眸仍旧漆黑且锐利,犹如浸在水里的黑曜石一般明亮。他似是深深的看了谢晚春一眼,眼里含了几分不可言说复杂的意味,忽而伸手褪下手腕上套着的那一串半旧的沉香佛珠,道:“既是见了面,我这个做先生的总也不好叫你空着手回去,这个你便收下吧。”

谢晚春嘴里道了一声谢,接了那串佛珠略看了一眼便觉眼熟,不免抓的紧了一些,声调不易察觉的沉了沉:“这佛珠似是有些年头了,先生原是信佛吗?”

陈希神色笑了笑:“不过在家做个居士,略翻几本佛经罢了。”他略一顿,唇角微微的下撇,似有几分深意,“不过这珠子倒是友人所赠,是他不知打哪里捡的,带着带着竟也带出味道来了。可见佛家那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很有些道理,似我那位友人——半生杀戮,可若是当真诚心放下屠刀,那便是一桩天大的功德了。你说对不对,郡主?”

他叫谢晚春“郡主”,这个称呼便显得有些生疏。

王恒之听出几分言外之意来,颇有几分疑惑,不由抬眼看向谢晚春。

谢晚春眼中亦是有片刻恍惚,但很快便含笑点了点头:“先生说的自然是没错的。”她秀致美丽的眉目间仿佛掠过一丝极淡极浅的阴霾,眼中神色深深,嘴里却道,“只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世间又有几人真的成佛?握在手里的屠刀总是很难放下的。”

陈希闻言一顿,随即扬声大笑:“好好好,成佛的到底是少数啊。郡主这话说的很对”他一抬手,便引了众人入内,“我叫阿渔烫了酒,又弄了块鹿肉来。等会儿就叫人烤了鹿肉,正好一边吃一边喝酒。”

王恒之又看了谢晚春一眼,只得压下心中的种种思虑,笑着应道:“先生脾胃不好,可不能多吃。”

“放心放心,就吃一小块。这大冷天的,总也要喝点酒吃点肉才过瘾。”陈希摆摆手,让众人坐下。

屋内炭火烧的极旺,谢晚春不一会儿便觉得热了,便褪下斗篷挂在边上,手里仍旧抓着那串沉香佛珠,神色深深,心里更是复杂难言,心下不安,竟是有些晃了神。

这一晃神竟是到了傍晚的时候,陈希与王恒之分吃了大半块烤好的鹿肉,又喝了几壶酒,面上都已泛红。谢晚春与王恒之这才起身告辞,顺便给把之前带来的礼交于那个边上伺候的青衣小厮小渔,嘴里道:“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权当是一片心意了。”她顺手就把王望舒之前让她还的诗给塞到了那些东西里面,等陈希等人收拾东西的时候,自然就会瞧见了。

小渔看了眼礼单:六块徽州李廷珪墨,几盆养得极好的水仙花,另有几件冬衣和春衣确是十分的妥当,该想的都想全了。

小渔送了王恒之与谢晚春出门,又转头报了陈希,嘴里道:“这郡主娘娘果真是好性子,还赏了一两银子呢。”这便是小渔的小聪明了,外人赏的银子或是东西只要不是太贵重的,他一贯都是收的,只是转头便告了陈希去算是过明路。

“一两银子就把你收买了?”陈希半卧在榻上,抬起手喝了口浓浓的热茶洗酒气,神色淡淡,瞧不出半点意味。

小渔拿人手短,嘴里自是如同抹了蜜一般的甜:“我这是看在八公子面上呢,这不是难得带个家眷来看先生您?我瞧他对郡主倒是极体贴的,上车下车都扶着,很小心周道呢。”

说起爱徒王恒之,陈希面上到底还是缓了缓,带了点微微的笑意。他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手里捧着热茶,忽然又常常一叹气,颇有几分复杂意味:“他是得偿所愿,心里自然是暗暗高兴的,怎会不体贴?”

说罢,陈希忽然敛了面上神色,不再多言,摆摆手挥退了一脸莫名其妙的小渔。

他独自躺在临窗的榻上,看着窗外空落落的庭院,眉宇之间竟是说不出的复杂:“这缘分两个字,真是”真是难解啊。

谢晚春从翠竹观回来,先叫几个丫头把醉的半晕又被马车颠得难受的王恒之扶到榻上休息,自倒了杯热茶给他:“先喝一口,闭闭眼,我叫人去做醒酒汤。”

王恒之点点头,喝了一口热茶方觉腹中舒服了,这才拉了被子躺下休息。

谢晚春在床边看着他闭眼,独自坐在榻边出了一

会儿神,有些怔怔的,也不知心底里想着什么。忽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神色大变,立刻直起身去了自己的梳妆台边,直接把整个妆匣底朝天得倒了出来。

一时间珠钗、玉簪、耳环等等都洒了一桌子,珠光宝气,琳琅满目,照得人眼前一亮。谢晚春却犹如对待砂砾一般随意的将这些东西推开,终于从里头拣出一颗水滴状的珍珠。

记得初醒来不久,她去牡丹宴,曾经见过这颗珍珠,觉得这颗珍珠实在太小了,实在与这个妆匣里的东西不太搭,于是便问了一声。

当时琼枝是怎么回答的?

琼枝当时说的是:“少奶奶不记得了吗?这是您在宫里的时候,自己从外头拿回来的。您当时还说,这是贵人所赠,万分珍贵,让我们好好收着。”

贵人所赠,万分珍贵。

谢晚春咬了咬牙,把这八个字重又念了一遍,只觉得牙关极紧,紧的她都能从嘴里尝到那一丝丝的腥甜味道来。她竭力咬了咬牙,用最后一点理智稳住自己的情绪,很快便从暗格里头拿出当初从珠光阁胡三通手里拿来的匣子以及那个被当做信物的玉扳指。

那玉扳指之前被埋在土里,埋了几年,上面的珠饰早已脱落干净,看上去又破又旧。谢晚春拿起那刚刚从妆匣里拣出来的珍珠往玉扳指装饰落下的痕迹上扣了一下,竟是丝毫不差。

谢晚春捏着扳指与珍珠的手颤了颤,不觉咬住牙,站直了身子,只是依旧忍不住想起牡丹宴回来后做的那个梦以及梦里的场景——宋天河握着她的手,一字一句写下那首牡丹诗的时候,那宽大修长的手掌握着她的手,半点也不受风雨影响,依旧稳得出奇。

他手腕上带着一串半旧的沉香佛珠,大拇指上套着一个的玉扳指,扳指上镶嵌着五颗珍珠,恰似五瓣花瓣。

现在,沉香佛珠有了,玉扳指也有了,那五颗珍珠也有了一颗。

谢晚春只觉得自己好像仍旧置身于那个荒唐的无法言说的旧梦里,几乎不知道何时才能醒来。宋天河那样的人,究竟为什么会把这玉扳指上的珍珠赠与小堂妹。而小堂妹,她离宫出嫁几年,又是因为什么始终把这颗貌不惊人、不值钱的珍珠珍藏匣中?

谢晚春闭上眼,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了,可她的心却忽然静了下来,就像是一整颗心都浸在凉水之中。

她想起来了,宋天河死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冷得出奇的傍晚,残阳如血,透过窗棂照在窗边的案几上,好似斑斑的血痕,一点一点,永远也擦不干净。

宋天河临去前的神色极其淡定,仿佛死亡于他反倒是最好的结果,目中甚至有几分极温和的笑意:“池春,我这一生怕是再不会像爱你一样爱一个人。”他看着在他面前哭得双眼模糊的谢池春,微微眨了眨眼睛,乌黑的眸子里带着一丝从未有过的后悔与沉痛,“可是每每对着你,关键时候我总是会做错事,到头来总是会伤害到你。”

他腹中的毒药大约是发作了,那应该是痛苦的,可他的声音却很淡很轻,就像是傍晚时候天边拂过残云的微风一样,不知不觉间就那样散去了:“我害你失去母亲、失去父亲,不得不孤零零的一个人走到最后。可是,池春,我总是希望你能幸福,总是希望你能有个新的开始”

他就那样静静的注视着谢池春,一直至死都是不错眼的看着。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犹如沙漠里垂死的骆驼看着那失去路途、不得不哭着拿刀宰杀骆驼充饥活命的旅人,黑琉璃一般剔透的眼里带着疲惫、宽容、温柔、不舍、爱怜,种种不一,最后只能交错成永恒的烙印,永远印在心尖。

他是屠夫,杀万人,灭人族,屠人城的屠夫。脾气古怪,随心所欲,从来不为会旁人考虑,从来不懂得如何爱人。

可到了最后一刻,他到底放下了屠刀,不为成佛,只希望此生唯一的爱人能够幸福圆满,犹如十五的圆月,再无缺憾。

71| 3031

谢晚春也不记得自己是如何用扳指打开木匣,把珍珠以及沉香佛珠放回去,重又把东西塞回暗格里。她站起身,想要回床上躺一会儿,可走了几步便觉得只觉得脚下轻飘飘的,整个人犹如身在梦中。

耳边只有宋天河那一句“池春,我总是希望你能幸福,总是希望你能有个新的开始”始终在她徘徊,让她的耳膜也跟着一阵阵的发痛。

她知道宋天河爱她,他此生再不会像爱她那样去爱其他人。可是,那又如何?宋天河的人生永远不是只用爱情两字就能简单概括的。

一将功成万骨枯,宋天河是用无以计数的人命、累累白骨堆砌出自己传遍天下的盛名。他生来便脾气古怪,哪怕活到三十多岁也不知道什么是委屈、什么是妥协、什么是退一步海阔天高。他不敬神佛、不拜皇权,视认命如草芥,一切只凭自己的喜好。

这样的人爱你,你有什么感觉?

谢池春曾害怕得整夜整夜都睡不着——她害怕自己有一日也会被他毫不留情的随手杀掉,会成为宋天河脚下的一块白骨。直到后来,宋天

河待她越发纵容、越发宠溺,予取予求,谢池春方才隐隐的感觉到自己小心翼翼的摸到了限制住他的那根线,才觉得安心了些,

可是,他竟然敢弑君。

以臣弑君,大不敬;更何况,他杀的谢池春的父亲——生她、养她的父亲。

宋天河下的是剧毒,见血封喉,无声无息,先帝本就病重,一时去了也不是特别的大事。按理,谢池春本该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更不要说知道凶手是谁。只是,那日她午间恰好心跳不止,睡不着觉,便想着去看一看病中的先帝,没想到这一去正好碰上了先帝弥留之时。

先帝死不瞑目,临死前,他瘦的只有皮和骨的手仍旧仍旧死死拉着女儿的袖子,唯一能动的哪根手指就那么直直的指着那那壶宋天河亲手送来的药茶,怎么也不肯闭眼。

内中之意,不言而喻。

倘若谢池春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不知道,或许可以什么都不管。但是,她一闭眼,就能看见先帝那双黑的看不见底、一直都不肯闭上的眼睛。她也是从那时起知道:自己与宋天河已走到了绝路。

所以,谢池春只能亲手把那壶没喝完的药茶端到宋天河面前,一字一句的问他:“我死,还是你死?”

然后,谢池春活了,宋天河死了。

直到最后一刻,谢池春才敢真正相信,宋天河爱她胜过自己。

谢晚春夜里接连做了几个噩梦,朦朦胧胧间,倒是被王恒之推醒了。

她迷迷糊糊的眨了眨眼睛,看清了王恒之眼中的担忧,这才清醒了些。

“大概是白日里吹了山风,浑身都烫的厉害,”王恒之轻轻用手探了探她的额头,替她揉了揉额角,眉间染了几分担忧之色,“要不然,我让人去叫太医来看吧。”